主辦單位
消防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書表下載
- 施放專業爆竹煙火申請書
其他文件
- 專業爆竹煙火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 臺北市專業爆竹煙火申請及施放須知
備 註
1.經收件並依法審查後,如需補正者,申請人應於接到通知日起1日內依審查表所載內容補正,逾期未補正或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者,得予以駁回。
2.申請施放許可文件若有變動,請於施放1日前向消防局申請變更。
3.「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新增第6-1條施放人員以電子設備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應循事項,爰請於「6.專業爆竹煙火效果、施放方式、施放器具及附有照片或圖樣之作業場所說明書」及「7.施放安全防護計畫」中載明「電線具備絕緣效果,並於配置前確保電子設備功能正常、電子線路無斷線情形」及「預定完成電子設備與電子線路之通路測試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