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地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
書表下載
- 法人合併登記「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 登記申請書
- 登記清冊
備 註
1.隨案申請謄本增加1小時。
2.申請跨所收件案件之處理時限,自轄區地政事務所收執後起算。
3.法人合併登記,應自公司變更登記表或相關董事會會議決議文件所載之合併基準日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線上申辦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4天4時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處理時限4天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