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地政局
  • 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至第26條規定辦理之神明會更名登記
地政局

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至第26條規定辦理之神明會更名登記

主辦單位
地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
書表下載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登記清冊
備        註
1.隨案申請謄本增加1小時。 2.申請跨所收件案件之處理時限,自轄區地政事務所收執後起算。 3.立同意書人檢附之印鑑證明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以後核發者為限。 4.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申請登記時,登記義務人應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但有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各款情形者,當事人得免親自到場。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登記申請書/正本 1份
  • 登記清冊/正本 1份
  • 規約(無規約者免附)/正本 1份
  • 管理人備查文件(無管理人或管理人死亡尚未依規定選任新管理人者免附)/正本 1份
  •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驗印之神明會現會員或信徒名冊、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正本 1份
  •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正本 1份
  • 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正本 1份
  • 同意書/正本 1份
  • 立同意書人印鑑證明(立同意書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正本 1份
  • 土地、建物權利書狀(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規定辦理者免附)/正本 1份
  •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正本 1份
費用
  • 書狀費
    NT$ 8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2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登記申請書/正本 1份
  • 登記清冊/正本 1份
  • 規約(無規約者免附)/正本 1份
  • 管理人備查文件(無管理人或管理人死亡尚未依規定選任新管理人者免附)/正本 1份
  •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驗印之神明會現會員或信徒名冊、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正本 1份
  •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正本 1份
  • 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正本 1份
  • 同意書/正本 1份
  • 立同意書人印鑑證明(立同意書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正本 1份
  • 土地、建物權利書狀。(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規定辦理者免附)/正本 1份
  •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正本 1份
費用
  • 書狀費
    NT$ 80元
繳費方式
現場繳費
其他
ATM

處理時限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