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

土地分割及登記

主辦單位
地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土地登記規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
書表下載
  •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 土地複丈申請書
  • 土地登記申請書
備        註
1.申請人需到場會同辦理。 2.隨案申請謄本增加1小時。 3.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6條規定,如情形特殊者,經登記機關首長核定延長者,依其核定;惟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其處理時限不得超過2個月(60日)。 4.申請建物基地合併登記,涉及地上建物基地號變更者,應同時申請基地號變更登記。建物與基地所有權人不同時,得由基地所有權人代為申請。 5.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及「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等規定,計收規費。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土地複丈申請書及登記申請書(或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正本 1份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影本 1份
  • 民國60年12月22日建築法修正前建造完成之證明文件(檢附此證明文件者不受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之限制)/正本 1份
  • 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及其附圖(申請建築基地分割者檢附)/正本 1份
  • 法定空地分割證明書(申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者檢附)/正本 1份
  •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1份
  • 分割位置圖說(無法依規定於分割點埋設界標者檢附)/正本 1份
費用
  • 土地複丈費
    審核後通知
  • 書狀費
    NT$ 8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5天

臨櫃申辦

應備書證
  • 土地複丈申請書及登記申請書(或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正本 1份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影本 1份
  • 民國60年12月22日建築法修正前建造完成之證明文件(檢附此證明文件者不受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之限制)/正本 1份
  • 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及其附圖(申請建築基地分割者檢附)/正本 1份
  • 法定空地分割證明書(申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者檢附)/正本 1份
  •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1份
  • 分割位置圖說(無法依規定於分割點埋設界標者檢附)/正本 1份
費用
  • 土地複丈費
    審核後通知
  • 書狀費
    NT$ 80元
繳費方式
ATM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