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地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書表下載
-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申請書-自然人
-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申請書-法人
備 註
1.大陸地區人民之身分證明文件為大陸地區製作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應經大陸地區縣市公證處公證後,再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
2.委託代理人辦理,如受託人為大陸地區人民,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仍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3.經本府核定後報請內政部審查許可,經內政部許可者,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檢附內政部許可函及土地登記規則第 34 條規定之文件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辦土地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