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

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

主辦單位
地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書表下載
  • 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申請書
其他文件
  • 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申請書填寫說明
  • 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應附繳文件一覽表
備        註
1.申請許可 (1)未完成公司登記:請檢附第1、2、3、(5)項及許可費新臺幣500元。 (2)已完成公司登記:請檢附第1、2、3、4、(5)項及許可費新臺幣500元。 2.申請變更許可 (1)負責人變更:請檢附第1、2、(4)、(5)、6項及許可費新臺幣500元。 (2)公司名稱變更:請檢附第1、3、(4)、(5)、6項及許可費新臺幣500元。 (3)公司營業項目變更:請檢附第1、3、(4)、(5)、6項及許可費新臺幣500元。 (4)已完成公司登記者申請上述變更許可時應一併檢附第4項。 3.重新申請許可 (1)未完成公司登記:請檢附第1、2、3、(5)、6項及許可費新臺幣500元。 (2)已完成公司登記:請檢附第1、2、(3)、4、(5)、6項及許可費新臺幣500元。 4.上述應備證件項目加( )者,係指該項視實際申請或代理情形檢附。 5.郵寄申辦時,得至金融機構以匯款方式繳納許可費(富邦銀行公庫處、銀行代號:012、分行代號:2102、帳號「16-193900461058」、戶名: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需自行負擔各銀行跨行匯款費用)。倘郵寄郵政匯票時,請填寫受理機關全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6.親自申辦時,請於下午5時前洽銀行完成繳費程序。

線上申辦

自然人自然人代理人法人法人代理人
應備書證
  • 1.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2.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3.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5.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6.原許可文件1份/正本 1份
費用
  • 許可費
    NT$ 50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7天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租賃住宅服務業經營許可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2.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3.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5.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1份/影本 1份
  • 6.原許可文件1份/正本 1份
費用
  • 許可費
    NT$ 500元
繳費方式
現場繳費ATM

處理時限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