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地政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收費標準
書表下載
- 地政電子資料流通作業申請一次告知單
- 臺北市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申請表
備 註
一、網路申辦如經機關審核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對時,申請人得以親送、郵寄或傳真等方式繳交。
二、網路申辦為網路領件(線上自行下載資料),均為網路繳款。
三、一般申請可選擇臨櫃領件或郵寄資料,均為非網路繳款,申請人應於接獲繳費通知日起5日內,
完成繳款後始得領件或由受理機關郵寄資料;又如係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者,應繳金額大於新臺幣
3萬元時,得利 用金融機構匯款後,再至受理地政事務所領件。
四、申請人親自領件時,應出具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等證件正本,供資料提供機關
核對無誤後即發還。
五、委託代理人領件時,應檢具委託書(如為原申請表已載明委任關係之代理人得免附)、委託人之
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出具代理人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等證件正本,供資料提供
機關核對無誤後即發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