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體育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
其他文件
- 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20231018-法規所有條文
備 註
1. 各團體辦理體育活動之活動起始日為當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者,應於前一年度11月30日以前提出申請,體育局應於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前完成審查;活動起始日為當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者,應於當年度5月31日以前提出申請,體育局應於當年度6月30日以前完成審查。
2.請於臺北市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管理系統-體育活動經費補助申請(https://grant.sports.taipei/)進行申請。
3.相關規定請參考「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