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

都市原住民家庭租屋補貼

主辦單位
原民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台北市全區
  • 年齡申請時已滿18歲
  • 身分原住民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都市原住民家庭租屋補貼實施計畫
書表下載
  • 都市原住民家庭租屋補貼切結書
  • 都市原住民家庭租屋補貼申請表
其他文件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都市原住民家庭租屋補貼實施計畫
備        註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佈於原民會網站及市府申辦網站,全年度開放2期申請。 2.原民會每年受理2次,申請人應於承租後備齊應檢附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原住民櫃臺申請。(1.第一次申請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2.第二次申請自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3.案件採受理後分期撥款原則,區公所受理案件後應依檢附文件逐一審查,並將受補助清冊、申請表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送本會,由本會撥款、區公所函知審查結果。補助款項分二期撥付,本會依據承租人承租期間及各區函報清冊覈實撥款。第一期補助款於8月31日前、第二期補助款於11月30日前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表及切結書。 2.近4個月戶籍謄本影本1份;列計家人口成員(含配偶)與申請人非同戶籍者,應同時檢具該成員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3.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承租人應同申請人或具原住民身份之配偶)。 4.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築物登記資料。 5.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6.財稅證明資料(申請人已備妥本市核發之福利證明文書者免附所得清單,惟須檢附全國財產清單)。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學生證、其他收入證明、優惠利率存款證明、失蹤報案單、在監服刑證明、合法房屋證明等)。 8.租賃之住宅基本居住水準切結書。 9.承租公宅者,應另檢附承租期間任1月之繳費證明單。/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0天

暫停受理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表及切結書。 2.近4個月戶籍謄本影本1份;列計家人口成員(含配偶)與申請人非同戶籍者,應同時檢具該成員之戶籍謄本影本1份。 3.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承租人應同申請人或具原住民身份之配偶)。 4.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築物登記資料。 5.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6.財稅證明資料(申請人已備妥本市核發之福利證明文書者免附所得清單,惟須檢附全國財產清單)。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學生證、其他收入證明、優惠利率存款證明、失蹤報案單、在監服刑證明、合法房屋證明等)。 8.租賃之住宅基本居住水準切結書。 9.承租公宅者,應另檢附承租期間任1月之繳費證明單。 /影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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