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原民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台北市全區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原住民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要點規定。
書表下載
- 附件1-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附件一(1)新式申領清冊(保母使用)
- 附件1-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附件一(2)新式申領清冊(托嬰中心、托育家園使用)
- 附件1-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附件一(3)新式申領清冊(公立幼兒園使用)
- 附件1-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附件一(4)新式申領清冊(準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使用)
- 附件1-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附件一(5)新式申領清冊(私立幼兒園使用)
- 附件1-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附件一(6)新式申領清冊(課照中心使用)
- 附件2-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收托機構匯款帳戶資料(機構填寫)
- 附件3-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申請表(家長填寫)
- 附件4-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協力照顧補助同意匯入他人帳戶切結書(如無法檢附申請人帳戶才需使用_就讀公幼中班以下需檢附)
- 附件5-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退款通知函(退款使用)
其他文件
- 01-114學年第1學期原住民托育暨協力照顧補助修正公告
- 02-臺北市原住民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要點
- 03-114年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金額參考表
- 04-原住民托育及協力照顧補助問答集
- 05-各區公所原民服務台聯絡資訊
參考網址
備 註
1.申請對象:(1)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民小學以下兒童。(2)兒童及父母一方 (監護人或實際扶養者)必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2.辦理程序:兒童於實際就托後,由申請人向就托機構提出申請,經就托機構彙整相關申請文件上網申請。
3.一般相關證明文件:如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申請人及其配偶與十六歲以上具有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3年有效期限之本會托育補助核定函影本)、在學或兵役證明、戶籍資料(須註記原住民身分)、居住證明(例如可證明居住本市之水電費、電話費帳單或租賃契約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失業證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