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客委會
  • 補助優異客家藝文團體推廣客家文化計畫
客委會

補助優異客家藝文團體推廣客家文化計畫

主辦單位
客委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要點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附件1-申請表
  • 附件2-團體資料表
  • 附件3-支出預算明細表
  • 附件4-計畫書
  • 附件5-團員或主要演出人員名冊
  • 附件6-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附件7-其他
  • 附件8-簡報範本
  • 115年度補助優異客家藝文團體推廣客家文化計畫
填寫範例
  • 附件1-申請表
  • 附件2-團體資料表
  • 附件3-支出預算明細表
  • 附件4-計畫書
  • 附件5-團員或主要演出人員名冊
  • 附件7-其他
  • 附件8-簡報範本
備        註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客委會網站。 2.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18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7日,合計總期程為25日。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表 /電子檔 2.有效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 /電子檔 3.組織章程 /電子檔 4.團體資料表 /電子檔 5.支出預算明細表 /電子檔 6.計畫書 /電子檔 7.團員或主要演出人員名冊 /電子檔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電子檔 9.其他(如過去得獎或辦理活動彩色照片、證明、成果說明等)/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