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客委會
  • 補助臺北市客家歌謠班辦理客家歌謠及客語學習計畫
客委會

補助臺北市客家歌謠班辦理客家歌謠及客語學習計畫

主辦單位
客委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要點
書表下載
  • 【申請資料】1.學習課程計畫具結書
  • 【申請資料】2.個人資料授權書(社團負責人)
  • 【申請資料】2.個人資料授權書(班長)
  • 【申請資料】3.申請表
  • 【申請資料】4.團體資料表
  • 【申請資料】6.支出預算明細表
  • 【申請資料】7.申請計畫書(含課程一覽表、學員名冊)
  • 【申請資料】8.其他
  • 【申請資料】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申請資料】0.申請書封面
  • 115年度補助本市客家歌謠班辦理客家歌謠及客語學習計畫
備        註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客委會網站。 2.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18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7日,合計總期程為 25日。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請提供「電子檔」;如表單需簽章,請提供「已簽章」之紙本掃描檔】 0.申請書封面 1.學習課程計畫具結書 2.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社團負責人、班長) 3.申請表 4.團體資料表 5.團體及師資相關證明【無須下載檔案,請自行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換發過有效」之團體立案證書或登記證明  ‧負責人當選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組織章程(或社團基本資料)  ‧學習計畫課程師資聘書(學經歷、客語能力或其他如聘書、獎狀等證明文件)  ‧研習課程師資證明(學經歷證明或其它如聘書、獎狀等證明文件) 6.支出預算明細表 7.申請計畫書  ‧申請計畫書  ‧課程一覽表  ‧學員名冊【請務必統計「年齡」、「性別」、「跨族群」等參與程度】 8.其他(如:過去辦理展演活動、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或其他有助於申請計畫之相關資料等) 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選填,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5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文件請提供正本(第5點除外),並需另行提供電子檔】 0.申請書封面 1.學習課程計畫具結書 2.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社團負責人、班長) 3.申請表 4.團體資料表 5.團體及師資相關證明【無須下載檔案,請自行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換發過有效」之團體立案證書或登記證明  ‧負責人當選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組織章程(或社團基本資料)  ‧學習計畫課程師資聘書(學經歷、客語能力或其他如聘書、獎狀等證明文件)  ‧研習課程師資證明(學經歷證明或其它如聘書、獎狀等證明文件) 6.支出預算明細表 7.申請計畫書  ‧申請計畫書  ‧課程一覽表  ‧學員名冊【請務必統計「年齡」、「性別」、「跨族群」等參與程度】 8.其他(如:過去辦理展演活動、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或其他有助於申請計畫之相關資料等) 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選填,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