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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委會

補助臺北市市民或立案臺北市客家團體辦理客家文化語言相關研習計畫

主辦單位
客委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要點
書表下載
  • 115年度補助臺北市市民或立案臺北市客家團體辦理客家文化語言相關研習計畫案(申請送件)
  • 115年度補助臺北市市民或立案臺北市客家團體辦理客家文化語言相關研習計畫案(核銷送件)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申請書(封面)
  • 附件1-申請表(個人)
  • 附件2-申請表(團體)
  • 附件3-團體資料表
  • 附件4-7-預算明細表、計畫書、課程表、學員名冊、其他
  • 研習計畫具結書
  • 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社團負責人)
  • 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班長)
備        註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客委會網站。 2.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18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7日,合計總期程為25日。

線上申辦

自然人法人
應備書證
  • 1.個人申請: (1)研習計畫具結書 /電子檔 (2)申請表(個人) /電子檔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電子檔 (4)師資聘書 /電子檔 (5)研習課程師資證明 /電子檔 (6)支出預算明細表 /電子檔 (7)計畫書(含經費來源及預算明細、課程一覽表、學員名冊) /電子檔 (8)其他(如:過去辦理活動或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等)/電子檔 (9)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5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個人申請: (1)附件1:客家文化語言相關研習計畫申請表(個人)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研習計畫師資聘書 (4)研習計畫師資證明(學經歷、客語能力或其他如聘書、獎狀等證明文件) (5)附件4:支出預算明細表 (6)附件5:計畫書 (含課程一覽表、學員名冊【請統計年齡/性別相關人數及跨族群參與程度】) (7)附件6:其他(如過去辦理活動或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等) (8)附件7: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請參照本表說明,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 /正本 1份
  • 2.團體申請: (1)附件2:客家文化語言相關研習計畫申請表(團體) (2)團體立案或登記證明(請檢附“換發過有效”之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 (3)負責人當選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4)組織章程(或團體基本資料) (5)研習計畫師資聘書 (6)研習計畫師資證明(學經歷、客語能力或其他如聘書、獎狀等證明文件) (7)附件3:客家文化語言相關研習計畫團體資料表 (8)附件4:支出預算明細表 (9)附件5:計畫書 (含課程一覽表、學員名冊 【請統計年齡/性別相關人數及跨族群參與程度】) (10)附件6:其他(如過去辦理活動或研習課程照片、成果說明等) (11)附件7: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請參照本表說明,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 /正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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