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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委會

補助臺北市市民、社區發展協會、學術藝文團體及其他設籍臺北市客家團體辦理「客家學術、社區營造、政策推廣、音樂及劇本創作等」計畫

主辦單位
客委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依「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家文化活動補助要點」
書表下載
  • 115年個人和團體申請書等應備書證
備        註
備註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公布於客委會網站。 2.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18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7日,合計總 期程為25日。

線上申辦 受理時間114/12/31 14:17至115/01/30 23:59

應備書證
  • 1.個人申請: (1)申請表。/電子檔 (2)計畫書。/電子檔 (3)其他說明資料(如:支出預算明細表)。/電子檔 2.團體申請: (1)申請表。/電子檔 (2)有效立案證書或登記證書影本。/電子檔 (3)組織章程。/電子檔 (4)計畫書。/電子檔 (5)其他說明資料(如:支出預算明細表、團體資料表等)。/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5天

停止原因- 受理時間114/12/31 14:17至115/01/30 23:59

非受理時間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個人申請: (1)申請表。/正本 (2)計畫書。/正本 (3)其他說明資料(如:支出預算明細表)。/正本 2.團體申請: (1)申請表。/正本 (2)有效立案證書或登記證書影本。/正本 (3)組織章程。/正本 (4)計畫書。/正本 (5)其他說明資料(如:支出預算明細表、團體資料表等)。/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