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處

過戶申請(自然人)

主辦單位
北水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書表下載
  • 建物申請整批過戶申請書(1091221修正)
  • 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1110408修正)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各項服務異動申請書11407版
填寫範例
  • 台北服務通自然人過戶填寫範例11407
  • 範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各項服務異動申請書11407版
備        註
1.用戶申請過戶時,應先經前用戶簽章同意,並繳清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如有違反本處營業章程經執行停水者,不得申請過戶。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得單獨申請,但前用戶於6個月內提出異議時,本處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變更後取消前已發生之欠費,後用戶應予清繳。後用戶不願依前2項方式辦理者,得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 2.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 3.電話過戶僅受理用水種別為A(一般戶)、I(營業戶),且需過戶為A之一般用戶,請先備妥近期水單並至本處網站詳閱「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線上申辦

本人申請代辦人申請
應備書證
  • 水費單據/電子檔 1份
  • 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證明文件或登記資料非設於用水地址者,應提供用水佐證資料。/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 電話申辦 / 傳真申辦

應備書證
  • 各項服務異動申請書/正本 1份
  • 水費單據/正本 1份
  •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申請人證明文件或登記資料非設於用水地址者,應提供用水佐證資料。/正本 1份
  • 委託申辦過戶者,除檢附前述應備文件外,需填具委託欄位資料及檢附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申請建物整批過戶:請檢附建物申請整批過戶申請書,經各住戶同意後,免附各住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