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北水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復水申請書11407版
填寫範例
- 台北服務通填寫範例(復水)
備 註
1.申請人須繳清欠費、復水費、臨時計費及各項費用;中止或欠費停水逾2年未復用者,用戶如再申請用水時,應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
2.復水時如現場表位不全、鎖門、積物或給水管線老舊阻塞、用戶設備損壞…等致無法供水,請用戶自行改善或向本處申請外線改接等,並繳付相關費用後再行復水。
3.建築物拆除重建者,應重新申請接水。
4.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郵寄、傳真及電話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