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捷運公司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藝文廊申請須知規定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臺北捷運公司藝文廊出借申請書(1)
- 臺北捷運公司藝文廊出借申請書(2)
- 詳細企劃書(1)
- 詳細企劃書(2)
- 展覽介紹海報A4樣張(1)
- 展覽介紹海報A4樣張(2)
- 全部展出作品之照片或圖片
- 作品說明牌樣張及尺寸說明
填寫範例
- 委託書(如屬委託性質)
其他文件
- 藝文廊出借須知(含管理費價目表)
備 註
1. 因藝文廊開放檔期預約,申請人須先確認藝文廊檔期,再提出申請書,並應於展出首日60日前,傳送相關申請文件予臺北捷運公司管理單位。
2. 申請單位應於本公司通知同意出借藝文廊場地翌日起7日內繳納保證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管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