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商業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商業登記法、商業登記申請辦法、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書表下載
- 商業登記申請書
- 商業登記申請書續頁
- 商業登記申請書續頁表
填寫範例
- 合夥組織商業營業合併登記填寫範例
- 營業合併登記申請須知
其他文件
- 代理人委託書
- 自取案件收據
- 商業登記申請應備文件參考表
- 商業登記併案代轉營業登記申請
- 撤件申請書
- 合夥契約書
- 合夥同意書
備 註
1.申請營業合併登記如資料齊備臨櫃申辦可申請隨到隨辦。
2.商業營業合併應由存續商業檢具應備文件,申請營業合併登記及消滅商業之歇業登記。
3.許可業務彙整一覽表網址: https://gcis.nat.gov.tw/cod/unit。
4.應備證件除申請書應為正本外,餘得以影本為之。但必要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正本。
5.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商號及負責人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商業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
6.登記費為新臺幣1,000元。退還規費如以銀行轉帳方式辦理,請於申請書詳填銀行(郵局)分行(支局)名稱、帳號並檢附清晰之存摺影本,轉帳匯費新臺幣30元自所退還規費中扣除。
7.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係跨部會整合型服務網站,得以工商憑證透過網路傳輸附件方式申請,請至(https://onestop.nat.gov.tw)辦理。
8.服務櫃檯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號碼機17:15關閉),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