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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處

獨資組織商業定期復業登記

主辦單位
商業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商業登記法、商業登記申請辦法、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書表下載
  • 商業登記申請書
填寫範例
  • 獨資組織商業定期復業登記申請須知
  • 獨資組織商業定期復業登記填寫範例
其他文件
  • 代理人委託書
  • 印鑑遺失切結書
  • 自助選物販賣事業(夾娃娃機)聲明書
  • 自取案件收據
  • 所有權人變更稅率申請書(商號)
  • 商業登記申請應備文件參考表
  • 商業登記併案代轉營業登記申請
  • 撤件申請書
備        註
1.營業項目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7條規定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及電子遊戲場業務者,無臨櫃申請隨到隨辦。 2.營業項目為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夜店業、視聽歌唱業或三溫暖業等8種行業申請復業時,營業場所應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3.營業項目為電子遊戲場業、資訊休閒業申請復業時應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4.申請設立、遷址、復業登記及新增「休閒活動場館業」之變更營業項目登記時,應依「臺北市休閒活動場館業營業場所登記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5.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係跨部會整合型服務網站,並增訂得以自然人憑證及工商憑證透過網路傳輸附件方式申請商業定期復業登記,請至(https://onestop.nat.gov.tw)辦理。 6.應備證件除申請書應為正本外,餘得以影本為之。但必要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檢附正本。 7.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商號及負責人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商業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 8.服務櫃檯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號碼機17:15關閉),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商業登記申請書1份/電子檔 1份
  • 商業經營之業務,依法律或法規命令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其申請商業各類登記事項,應附具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1份/電子檔 1份
  •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附具委託書1份/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3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商業登記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商業經營之業務,依法律或法規命令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其申請商業各類登記事項,應附具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1份/影本 1份
  •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附具委託書1份/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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