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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處

有限公司合併解散登記

主辦單位
商業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公司法、公司登記辦法、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書表下載
  • 公司合併解散登記申請書
  • 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第1頁欄位請勿刪除)
  • 登記表填寫須知
填寫範例
  • 有限公司合併解散登記申請須知
  •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解散書表填寫範例
其他文件
  • 印鑑遺失切結書
  • 印鑑變更對照表
  • 自取案件收據
  • 法人指(改)派書-有限
  • 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第1頁欄位請勿刪除)
  • 公司登記併案代轉營業登記申請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撤件申請書
備        註
1.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公司及代表人原核備之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公司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代理人(律師、會計師)申請者應攜代理人(律師、會計師)印章,領件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 (1)未依上述事項辦理者,恕不受理領件。 (2)得併案申請影印本次登記事項相關資料。 (3)自取案件請於核准日後5日內領件,逾期逕付郵寄。 2.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係跨部會整合型服務網站,得以工商憑證透過網路傳輸附件方式申請,請至(https://onestop.nat.gov.tw)辦理。 3.服務櫃檯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號碼機17:15關閉),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公司合併解散登記申請書1份/電子檔 1份
  • 股東同意書影本/電子檔 1份
  • 合併契約影本/電子檔 1份
  • 其他應注意事項: (1)依法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應檢附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2)所應檢附之文件、書表為影本或外國文件者,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檢附正本或中譯本。 (3)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1份。 (4)如股東係無行為能力人時,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出具同意書;如股東係限制行為能力人時,出具同意書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 (5)變更登記表應使用主管機關所定之格式辦理。/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1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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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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