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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處

股份有限公司改選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變更登記

主辦單位
商業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公司法、公司登記辦法、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書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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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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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鑑變更對照表
  • 自取案件收據
  • 法人代表指(改)派書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監察人)願任同意書
  • 董事(監察人)願任同意書(英文版)
  •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合併)
  • 撤件申請書
備        註
1.營業項目為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夜店業、視聽歌唱業或三溫暖業等8種行業申請負責人變更時,應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2.營業項目為電子遊戲場業、資訊休閒業申請負責人變更時,應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3.規費為新臺幣1,000元,以網路方式申請者,每件減收規費300元。退還規費如以銀行轉帳方式辦理,請於申請書詳填銀行(郵局)分行(支局)名稱、帳號並檢附清晰之存摺影本,轉帳匯費新臺幣30元自所退還規費中扣除。 4.自取案件時須攜帶公司及代表人原核備之印鑑章,亦可自行下載公司登記自取案件收據填妥資料並鈐蓋印鑑,如委託代理人(律師、會計師)申請者應攜代理人(律師、會計師)印章,領件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商業處櫃檯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後領件。 (1)未依上述事項辦理者,恕不受理領件。 (2)得併案申請影印本次登記事項相關資料。 (3)自取案件請於核准日後5日內領件,逾期逕付郵寄。 5.公司及商業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系統係跨部會整合型服務網站,得以工商憑證透過網路傳輸附件方式申請,請至(https://onestop.nat.gov.tw)辦理。 6.服務櫃檯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號碼機17:15關閉),17:00後不受理隨到隨辦。電話諮詢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1份/電子檔 1份
  • 股東會議事錄影本(如原已擔任董事者免附)/電子檔 1份
  • 董事會議事錄(或董事同意書)影本/電子檔 1份
  • 董監事或其他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已擔任董事者免附)/電子檔 1份
  •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如已擔任董事者免附,惟董事長須加副董事長願任同意書影本)/電子檔 1份
  • 變更登記表2份/電子檔 2份
  • 其他應注意事項: (1)依法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應檢附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2)所應檢附之文件、書表為影本或外國文件者,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檢附正本或中譯本。 (3)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1份。 (4)變更登記表應使用主管機關所定之格式辦理。/電子檔 1份
費用
  • 登記費
    NT$ 100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8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1份/正本 1份
  • 股東會議事錄影本(如原已擔任董事者免附)/影本 1份
  • 董事會議事錄(或董事同意書)影本/影本 1份
  • 董監事或其他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已擔任董事者免附)/影本 1份
  •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如已擔任董事者免附,惟董事長須加副董事長願任同意書影本)/影本 1份
  • 變更登記表2份/正本 2份
  • 其他應注意事項: (1)依法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應檢附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2)所應檢附之文件、書表為影本或外國文件者,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檢附正本或中譯本。 (3)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1份。 (4)變更登記表應使用主管機關所定之格式辦理。/影本 1份
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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