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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使用

主辦單位
市場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提供使用原則
書表下載
  • 申請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使用書證表單
備        註
1.活動期間應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活動辦理前須提供保單影本1份。 2.通過後,須繳納依「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提供使用原則」計收之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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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書證
  • 1.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提供使用申請書件1式3份。申請書件內含: (1)表1:申請表(含用印) (2)表2:申請活動簡介 (3)表3:申請費用概估表 (4)表4:申請人資料表 (5)表5:申請人證件 (6)表6:計畫使用內容 (7)表7:舉辦活動必要之設施、車輛、活動宣傳簡章 (8)表8:清潔、交通維持及安全維護計畫 (9)表9:緊急事件處理及善後復原計畫 (10)表10:活動計畫範圍圖、活動用舞台或攤棚之規模圖 (11)表11:詳細流程圖 /電子檔 1份
  • 2.如屬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共同主辦、合辦,或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為贊助、協辦或指導之活動,請檢附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證明函文。/電子檔 1份
費用
  •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審核後通知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6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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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提供使用申請書件1式3份。申請書件內含: (1)表1:申請表(含用印) (2)表2:申請活動簡介 (3)表3:申請費用概估表 (4)表4:申請人資料表 (5)表5:申請人證件影本 (6)表6:計畫使用內容 (7)表7:舉辦活動必要之設施、車輛、活動宣傳簡章 (8)表8:清潔、交通維持及安全維護計畫 (9)表9:緊急事件處理及善後復原計畫 (10)表10:活動計畫範圍圖、活動用舞台或攤棚之規模圖 (11)表11:詳細流程圖 /正本 1份
  • 2.如屬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共同主辦、合辦,或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為贊助、協辦或指導之活動,請檢附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證明函文。/正本 1份
費用
  • 通過後,須繳納依「臺北市光華數位新天地戶外廣場場地提供使用原則」計收之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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