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市場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補助須知
書表下載
- 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市集精進補助計畫營造整體意象、提升市集服務、優化營業環境補助申請書
- 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市集精進補助計畫特色攤位改造補助申請書
備 註
1.補助申請共分4類:(1)營造整體意象類。(2)提升市集服務類。(3)優化營業環境類。(4)特色攤位改造類。
2.依據「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補助須知」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期間及應備文件,由本處以當年度市集精進計畫公告之。
3.受理申請期間為補助公告日起至申請截止日(申請截止日依公告之市集精進計畫為準)。
4.本計畫採統一收件後統一審查,經審查文件不齊或內容虛偽不實者,本處得通知限期補正,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另本處得視申請人申請項目之實際效益審酌是否給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