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常見問題
字級
小
中
大
申請進度查詢
常見問題
字級
小
中
大
申請進度查詢
登入
Home
動保處
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及補(換)發申請
動保處
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及補(換)發申請
主辦單位
動保處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法規依據
動物保護法、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作業程序
「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及補(換)發申請」作業流程圖
書表下載
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及補(換)發申請書
DOCX
ODT
PDF
備 註
1.申請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應於原證期滿3個月至6個月前完成,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間為5年。 2.使用網路申辦者,應備證件為影本者,上傳掃描檔;若為正本者則請郵寄至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收。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1.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及補(換)發申請書
/
電子檔
1份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非屬自然人者,應檢附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及代表人或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
電子檔
1份
3.展演場所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申請補(換)發者免附)
/
電子檔
1份
4.展演之動物屬野生動物保育法應申請同意者,其同意證明文件(展演動物非屬陸域或海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者,免附)
/
電子檔
1份
5.動物展演許可證正本(申請補發者免附)
/
電子檔
1份
6.動物展演許可證遺失切結書(申請展延及換發者免附)
/
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7天
Go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1.動物展演許可證展延及補(換)發申請書
/
正本
1份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非屬自然人者,應檢附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及代表人或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
影本
1份
3.展演場所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申請補(換)發者免附)
/
正本
1份
4.展演之動物屬野生動物保育法應申請同意者,其同意證明文件(展演動物非屬陸域或海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者,免附)
/
正本
1份
5.動物展演許可證正本(申請補發者免附)
/
正本
1份
6.動物展演許可證遺失切結書(申請展延及換發者免附)
/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7天
找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