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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處

申請使用牌照稅一般免稅

主辦單位
稅捐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 其他車籍:臺北市全區
法規依據
使用牌照稅法、臺北市使用牌照稅徵收自治條例
書表下載
  • 使用牌照稅一般免稅申請書
填寫範例
  • 使用牌照稅一般免稅申請書填寫範例
其他文件
  • 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共同部分 1.蓋有申請人(機關或團體)印信及負責人印章之申請書。 2.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行車執照。/電子檔 1份
  • 其他必要證明文件 1.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車輛應檢附內部裝備及正、側面照片。 2.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救護車應加附登記有案之機關證明。 3.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立案證明及社政主管機關證明。 4.防救災車輛應檢附消防機關核發之防救災車輛證明文件。 5.守望相助巡守車輛應加附警察機關審核通過證明文件。 6.專供運送電信郵件車輛及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應檢附正、側面照。 7.享有外交待遇免稅車輛應檢附外交部核發之免稅互惠函件。/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4天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共同部分 1.蓋有申請人(機關或團體)印信及負責人印章之申請書一式2份。 2.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行車執照影本。
  • 其他必要證明文件 1.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車輛應檢附內部裝備及正、側面照片正本。 2.公共團體設立之醫院救護車應加附登記有案之機關證明影本。 3.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立案證明及社政主管機關證明影本。 4.防救災車輛應檢附消防機關核發之防救災車輛證明文件正本。 5.守望相助巡守車輛應加附警察機關審核通過證明文件正本。 6.專供運送電信郵件車輛及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應檢附正、側面照正本。 7.享有外交待遇免稅車輛應檢附外交部核發之免稅互惠函件正本。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