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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處

申請無欠稅證明

主辦單位
稅捐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台北市全區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稅捐稽徵法第33條
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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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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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

自然人法人
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網路申辦限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驗證/電子檔 1份
  • 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被代理人如為繼承人,應檢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天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簽名或蓋章/正本 1份
  • 委託書/正本 1份
  • 1.納稅義務人: (1)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正本即還)。 (2)營利事業組織: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3)其他組織: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 (4)上述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具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2.代理人: (1)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正本即還)。 (2)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被代理人如為繼承人,應檢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 (4)上述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具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3. 繼承人: (1)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正本即還)。 (2)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 (3)以上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時,應具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正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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