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驗證/電子檔 1份
應備書證
- 申請書(簽名或蓋章)/正本(須寄達) 1份
- 委託書(簽名或蓋章)/正本(須寄達) 1份
- 1.納稅義務人:(1)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臨櫃申辦,查驗正本即還;郵寄申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 (2)營利事業組織: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3)其他組織: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 (4)上述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具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正本(須寄達) 1份
- 2.代理人:(1)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臨櫃申辦,查驗正本即還;郵寄申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 (2)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3)被代理人如為繼承人,應檢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4)上述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具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正本(須寄達) 1份
- 3. 繼承人:(1)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臨櫃申辦,查驗正本即還;郵寄申辦,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2)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 (3)以上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時,應具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正本(須寄達)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