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有償使用(占用)市有公用土地
書表下載
- 有償使用(占用)市有公用土地申請書
填寫範例
- 有償使用(占用)市有公用土地申請書(範例)
應備書證
- 1.一次繳清積欠使用補償金申請有償使用者
/電子檔 1份
- 2.申請分期繳納積欠之使用補償金及辦理有償使用者/電子檔 1份
- 民國82年7月21日以前即占建房屋之證明文件(惟如占建房屋係於民國59年3月27日前即占建,請提供該日期前之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1期房屋稅繳納證明。/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及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並請提供供查驗。/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如屬現役軍人,請另檢送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親設有戶籍並自住者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身分證。但戶籍設於臺北市得免附)。/電子檔 1份
- 提供擔保本票。/電子檔 1份
應備書證
- 1.一次繳清積欠使用補償金申請有償使用者
/正本 1份
- 2.申請分期繳納積欠之使用補償金及辦理有償使用者/正本 1份
- 民國82年7月21日以前即占建房屋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惟如占建房屋係於民國59年3月27日前即占建,請提供該日期前之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1期房屋稅繳納證明影本。/影本 1份
- 申請人及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請提供正本供查驗。/影本 1份
- 提供擔保本票正本。/正本 1份
- 申請人如屬現役軍人,請另檢送證明文件影本,並請提供正本供查驗。/影本 1份
- 申請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親設有戶籍並自住者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身分證影本。但戶籍設於臺北市得免附)。/影本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