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續使用市有公用不動產
填寫範例
- 續使用市有公用不動產申請書(範例)
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原使用行政契約正本1份。/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及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最近1期之房屋稅繳款單收據。/電子檔 1份
- 最近已繳使用費或使用補償金繳款單。/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係屬現役軍人,請另檢送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親設有戶籍並自住者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身分證。但戶籍設於臺北市得免附)。/電子檔 1份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原使用行政契約正本1份。/正本 1份
- 申請人及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請提供正本供查驗。/影本 1份
- 最近1期之房屋稅繳款單收據影本。/影本 1份
- 最近已繳使用費或使用補償金繳款單影本1份。/影本 1份
- 申請人係屬現役軍人,請另檢送證明文件影本,並請提供正本供查驗。/影本 1份
- 申請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親設有戶籍並自住者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身分證影本。但戶籍設於臺北市得免附)。/影本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