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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處

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天災事變、經濟弱勢適用)

主辦單位
稅捐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稅捐稽徵法第 26 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
書表下載
  • 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天災事變、經濟弱勢適用)
填寫範例
  • 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天災事變、經濟弱勢適用))(範本)
其他文件
  • 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線上申辦

自然人法人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2.國民身分證(網路申辦限用自然人憑證驗證)/電子檔 1份
  • 3.委託他人辦理者,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電子檔 1份
  • 4.繳款書/電子檔 1份
  • 5.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事由: (1) 有關機關核發之災害證明文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收文之災害損失申請函及損失清單影本。 (2) 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事由,領取機關、團體救助金、賑助金等,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受災戶之相關證明文件。 (3) 其他可供認定之客觀事實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6.經濟弱勢者: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7天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 委託申辦 / 傳真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正本 1份
  • 2.身分證明文件: (1)個人國民身分證(臨櫃正本驗畢歸還,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2)營利事業組織: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及代表人身分證(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3)其他組職: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及代表人身分證(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4)委託他人辦理者,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1份
  • 3.繳款書/正本 1份
  • 4.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事由: (1) 有關機關核發之災害證明文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收文之災害損失申請函及損失清單影本。 (2) 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事由,領取機關、團體救助金、賑助金等,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受災戶之相關證明文件。 (3) 其他可供認定之客觀事實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5.經濟弱勢者: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