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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處

申請稅籍異動即時通

主辦單位
稅捐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稅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書
填寫範例
  • 稅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書(範例)
備        註
服務說明: 1.本項服務一經生效,申請人於勾選之受理縣市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案件時,系統自動依申請選擇方式通知。(申報人有2人以上,如僅其中1位申請本服務,則僅通知該申請人。) 2.網路申請者,限本人申請,申請人應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等驗證身分,線上填寫申請書;臨櫃申請者,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由法定代理人申請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證明文件。 3.本項服務會寄發電子郵件驗證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請於7天內至電子信箱點選驗證信,需驗證成功始完成申請。如逾期或驗證失敗視同未完成申請,請重新申請並完成驗證。 4.所填寫統一編號僅供本項服務作業使用,所填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應以申請人持有為主,以利正確接收通知。 5.申請人於申請本項服務後,若通知方式、資料內容有變更,應再申請資料變更,以利本項服務之通知。嗣後申請人如已死亡,得逕行終止本項服務。 免責聲明: 1.本項服務純屬便民措施,非法定業務,運用自動化系統發送通知訊息供不動產移轉案件申報人參考,若因系統異常、申請資料填寫錯誤或資料變更未申請異動致無法順利通知,敬請見諒。 2.本項服務不具法律效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土地及建物管轄之地方稅捐機關諮詢。如移轉案件涉有民事糾紛,或刑法不法問題(如詐欺或變造、偽造),建議可循相關法律途徑主張權利或解決爭議。 3.本項服務如因網路中斷或系統故障等現象,造成申請人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或其他損失等情形,對於申請人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本項服務之作業程序及項目如有異動,將公布於本處官網,不另行通知。

線上申辦

自然人法人
應備書證
  • 以實體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工商憑證驗證,線上填寫申請書/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5天

臨櫃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正本 1份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1份
  • 公司行號:變更事項登記表、公司設立核准函、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等。 /影本 1份
  • 法人或寺廟:法人或寺廟登記證明文件、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身分證明文件。 /影本 1份
  • 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者,除檢附上述證明文件外,應另檢附法定代理證明文件。/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