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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質處

學業成績祝福金申請

主辦單位
動質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祝福金申請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學業成績祝福金申請書
參考網址
備        註
1. 申請時間: (1) 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 第1次受理期間: 4月1日至4月30日; 第2次受理期間: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公告為準)。 (2) 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公告為準,與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擇一申請)。 2. 資格條件: (1) 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 A. 凡本處質借客戶自規定開始申請日前6個月質借金額平均每月達3萬元以上。 B. 質借客戶本人或子女就讀國內國中(公立)至大專院校,其學業及操性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提出申請: (A) 學業成績:公立國中智育80分以上、高中職75分以上、大專院校80分以上;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則得參採須有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學科成績均列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者。 (B) 操行(德育)成績:80分或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則得參採其文字描述須無負面性質評述者。 (2) 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 A. 凡本處質借客戶自規定開始申請日前6個月質借金額平均每月達3萬元以上。 B. 質借客戶本人或子女就讀國內國中(公立)至大專院校,其學業及操性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提出申請: (A) 學業成績:前一學年第2學期平均成績較第1學期平均成績增加3分以上。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者,則以前一學年第2學期學科成績列甲等以上者較第1學期之學科列甲等以上增加1/3以上者。 (B) 操行(德育)成績:80分或甲等或相當甲等以上;如成績單無數據登錄,則得參採其文字描述須無負面性質評述者。 3. 學業成績優良及學業成績進步等二項祝福金,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4. 網路申辦者,請於提出申請後7日內至各分處完成成績單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逾期恕不受理,並不另行通知。

線上申辦 受理時間115/04/01 00:00至115/04/30 23:59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成績單: (1) 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學期成績單。如成績為等第者,應檢附成績分數對照表。 (2) 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成績為等第者應檢附成績分數對照表。/正本 1份
  • 本人與子女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本人或子女之存摺影本/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55天

停止原因- 受理時間115/04/01 00:00至115/04/30 23:59- 申請期間:每年4月1日至30日,10月1日至31日。

非受理時間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成績單 (1) 學業成績優良祝福金:學期成績單。如成績為等第者,應檢附成績分數對照表。 (2) 學業成績進步祝福金: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成績為等第者應檢附成績分數對照表。/正本 1份
  • 本人與子女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本人或子女之存摺影本/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5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