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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報核與公展

主辦單位
更新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書表下載
  •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報核與公展書證表單
備        註
1、 應備證件2之(18)「其他應加表明之事項」及3之(4)「其他應檢附文件」係依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作業手冊」之規定「得視實際情形表明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有關事項」辦理。 2、 須會公有土地經管單位或相關權責機關20日。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其他/正本 1份
  • 證件/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6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說明書 (1)辦理緣起與法令依據 (2)計畫地區範圍 (3)實施者 (4)計畫目標 (5)現況分析 (6)細部計畫及其圖說 (7)處理方式及其區段劃分 (8)區內公共設施興修或改善計畫 (9)整建或維護計畫 (10)重建區段之土地使用計畫 (11)都市設計與景觀計畫 (12)防災與逃生避難計畫 (13)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分擔 (14)拆遷安置計畫 (15)財務計畫 (16)管理維護計畫 (17)效益評估 (18)實施進度 (19)相關單位配合辦理事項 (20)其他應加表明之事項/正本 1份
  • 3.附件冊 (1)申請人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委託書、公司執照暨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印鑑證明、團體立案證明) (2)公聽會紀錄(公告資料及張貼紀錄、邀請名單暨通知方式說明、公聽會會議紀錄及簽到簿) (3)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權利證明文件(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合法建物證明) (4)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出具之同意書 (5)其他應檢附文件 4.估價報告書、測量報告、交評報告、結構評估報告、環評報告(視個案申請內容檢附) 前項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建物登記簿謄本之有效期限,以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之日所核發者為限。/正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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