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木柵焚化廠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處理廠場進場管理辦法、臺北市政府公告代清運處理收費基準
書表下載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焚化申請表
其他文件
- 「代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焚化申請」作業流程圖
備 註
1. 進廠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上午十二時(如適逢國定假日停止進廠)。
2. 廢棄物進廠實際內容與申請內容不符時,則禁止傾倒,退運。焚化廠並無提供車輛載運服務。
3. 每車未滿一百公斤者以一百公斤計價,超過一百公斤者依實磅重計價。
4. 本廠垃圾貯坑區因有廚餘堆肥作業,為免堆肥感染樹木病蟲害造成疾病擴散,故不受理樹木病株如褐根病殘株、根體進廠代處理。
5.為避免爭議,請民眾自行清運及搬運,本廠不提供機具及人力協助清運。
6.焚化廠並無提供車輛載運服務,以一般申請資格進場車輛,不得為代清除業之車輛及壓縮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