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建管處
  •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申請案
建管處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申請案

主辦單位
建管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建築法、都市計畫法
書表下載
  • 32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申請
  • 064-都市計畫公設保留地臨時建築申請案
備        註
本案依個案需求須會辦產業發展局、文化局、交通局、環保局之會辦日數分別依水保審查、樹保、交評、環評時程辦理。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土地登記謄本(地號全部,3個月有效)。/正本 1份
  • 地籍圖謄本(3個月有效)/正本 1份
  •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相同時免附)/正本 1份
  • 拆除切結書/正本 1份
  • 設計建築師簽證表/正本 1份
  • 建築師委託書/正本 1份
  • 結構與設備專業技師簽證報告(含各類專業技師,及各技師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正本 1份
  • 建築物地籍套繪圖(含現況及擬興建部分,比例1/500)/正本 1份
  • 土地複丈成果圖(得僅複丈與基地地界線及建築線有關之地號,經設計建築師確認無越界之虞時免附)。/正本 1份
  • 建築線指示(定)申請書圖/正本 1份
  • 地基調查報告書/正本 1份
  • 結構計算書/正本 1份
  • 工程圖樣/正本 1份
  • 現況相片/正本 1份
  • 其他相關資料(水土保持計畫書、加強山坡地建築管理與技術規範檢核表、山坡地安全觀測系統資料記錄表,結構安全鑑定書、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文件……)/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4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 2.土地登記謄本(地號全部,3個月有效)。 3.地籍圖謄本(3個月有效)。 4.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相同時免附)。 5.拆除切結書。 6.設計建築師簽證表。 7.建築師委託書。 8.結構與設備專業技師簽證報告(含各類專業技師,及各技師當年度會員證影本)。 9.建築物地籍套繪圖(含現況及擬興建部分,比例1/500)。 10.土地複丈成果圖(得僅複丈與基地地界線及建築線有關之地號,經設計建築師確認無越界之虞時免附)。 11.建築線指示(定)申請書圖。 12.地基調查報告書。 13.結構計算書。 14.工程圖樣。 15.現況相片。 16.其他相關資料(水土保持計畫書、加強山坡地建築管理與技術規範檢核表、山坡地安全觀測系統資料記錄表,結構安全鑑定書、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文件……)。/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