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建管處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建管處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主辦單位
建管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建築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書表下載
  • 102-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 防火避難設施類檢查紀錄表
備        註
應委由內政部認可之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檢查報告書/正本 1份
  • 使用執照影本/正本 1份
  • 房屋權利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檢查紀錄簡圖/正本 1份
  • 現況照片/正本 1份
  • 改善計畫。(無改善計畫者,免附)/正本 1份
  • 保險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專業檢查機構、專業檢查人認可證/正本 1份
  • 室內裝修合格證明(95.8.1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現場如有室內裝修者,均應檢附)/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5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檢查報告書/正本 1份
  • 使用執照影本/影本 1份
  • 房屋權利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檢查紀錄簡圖/正本 1份
  • 現況照片/正本 1份
  • 改善計畫。(無改善計畫者,免附)/正本 1份
  • 保險證明文件/正本 1份
  • 專業檢查機構、專業檢查人認可證/正本 1份
  • 室內裝修合格證明(95.8.1後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現場如有室內裝修者,均應檢附)/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