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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

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

主辦單位
建管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建築法、都市計畫法
書表下載
  • 一次告知單
  •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 合併使用排水溝切結書
  • 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書
  • 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現有巷道切結書
  • 臺北市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申請須知
備        註
本案視個案須會外機關審查: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如公有地顯有排水設施)、本市都市更新處(如涉更新地區)、本府法務局(如涉法令釋示)等機關申辦日期為2個月。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申請圖/正本 1份
  • 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他人土地所有權人放棄合併權利之同意書等)/正本 1份
  • 現況彩色照片/正本 1份
  • 現有巷道切結書(申請地號土地未涉及現有巷者免附)/正本 1份
  • 現有排水溝切結書(申請地號土地未涉及排水溝者免附)/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3天

委託申辦 /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申請書 2.申請圖 3.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他人土地所有權人放棄合併權利之同意書等) 4.現況彩色照片 5.現有巷道切結書(申請地號土地未涉及現有巷者免附) 6.現有排水溝切結書(申請地號土地未涉及排水溝者免附)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