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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處

「懷愛館三期整建工程」工程範圍內地上物自行遷出領回遷移費申請

主辦單位
殯葬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懷愛館三期整建工程」工程範圍內地上物(念佛寺、泰安寶塔)神主牌位及骨罐(罈)遷移安置於陽明山臻愛樓後自行遷出領回並發給遷移費申請須知
其他文件
  • 公告遷移期間內自行領回並領取遷移費切結書
  • 公告遷移期間內自行領回並領取遷移費申請書
  • 公告遷移期間內自行領回並領取遷移費委託書
備        註
1.本案受理對象為原念佛寺、泰安寶塔內既存神主牌位或骨罐(罈)之所有人或亡者家屬。 2.經本處審核通過,核發同意領回函。 3.攜帶同意領回函至陽明山臻愛樓辦理遷出作業,並由本處人員核發遷出證明。 4.遷移費自本處核發遷出證明次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撥並核發補償費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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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 切結書/正本
  • 亡故親友除戶謄本2份(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及可證明與亡者關係之戶籍謄本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存摺(郵局或銀行均可,均請以A4紙張影印)及印章(或簽名)/影本
  • 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正本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7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 切結書/正本
  • 亡故親友除戶謄本2份(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及可證明與亡者關係之戶籍謄本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存摺(郵局或銀行均可,均請以A4紙張影印)及印章(或簽名)/影本
  • 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正本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