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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處

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街頭藝人展演場地使用登記申請

主辦單位
水利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法
備        註
1. 受理登記時間: (1)申辦網址: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https://tpbusker.gov.taipei/place.aspx。 (2)第一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1至3日17:00止(申請當月16日至當月底)。 (3)第二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21日至22日17:00止(申請下個月1日至15日)。 (4)場地重複登記時,由電腦亂碼抽籤。 2.抽籤結果於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網站公告。表演場次業經公告後,請準時按排班表演及使用場地。另無人使用時段,以先到先使用。 3.申請人應申請登記成為街頭藝人並領有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證;請先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登記證後,再登記場地使用。

線上申辦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