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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處

河川(排水設施範圍)公(私)地一般使用申請

主辦單位
水利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水利法
書表下載
  • 切結書
  • 私有土地同意書
  • 河防建造物開挖暨復建計畫書
  • 施工計劃書
備        註
1.堤內水防道路挖掘,申請人依「臺北市道路挖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須繳納規費,並依「臺北市焚化再生粒料推廣使用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辦理。 2.核准施工結束日期30日內須辦理結案。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切結書/電子檔 1份
  • 水利建造物監測計畫(有影響堤防之情況)/電子檔 1份
  • 水理分析報告(有妨礙水流之情況)/電子檔 1份
  • 申請位置地籍套繪圖/電子檔 1份
  • 私有土地使用同意書(使用私人土地時)/電子檔 1份
  • 防汛應變計畫/電子檔 1份
  • 河防建造物開挖暨復建計畫書(有開挖堤防之情況)/電子檔 1份
  • 施工計畫書/電子檔 1份
  • 設計圖表/電子檔 1份
  • 環保局審查通過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之證明文件(堤內水防道路挖掘)/電子檔 1份
費用
  • 水防道路挖掘規費
    審核後通知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