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常見問題
字級
小
中
大
申請進度查詢
常見問題
字級
小
中
大
申請進度查詢
登入
Home
公園處
公園處場地使用(一般性活動)
公園處
公園處場地使用(一般性活動)
主辦單位
公園處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辦法
作業程序
公園處場地使用(一般性活動)作業流程圖
書表下載
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申請書
PDF
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申請書(1)
ODT
其他文件
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
PDF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PDF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場地使用申請表
/
電子檔
1份
活動企畫暨安全計畫書
/
電子檔
1份
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
/
電子檔
1份
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
/
電子檔
1份
交通維持計畫書(參加人數超過五千人之大型活動者)
/
電子檔
1份
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
/
電子檔
1份
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
/
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
4天
Go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 傳真申辦
應備書證
場地使用申請表
/
正本
1份
活動企畫暨安全計畫書
/
正本
1份
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
/
影本
1份
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
/
影本
1份
交通維持計畫書(參加人數超過五千人之大型活動者)
/
正本
1份
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
/
影本
1份
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
/
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4天
找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