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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處
申請分期攤繳5年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
公園處
申請分期攤繳5年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
主辦單位
公園處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申請時已滿18歲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受理市有不動產占用人申請分期攤繳使用補償金處理原則
作業程序
申請分期攤繳5年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作業流程圖
書表下載
申請分期攤繳5年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分期繳納申請書
ODT
PDF
本票及授權書
ODT
PDF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申請表(分期攤繳原因說明,及申請分攤期數)
/
電子檔
1份
本票及授權書(需有一位有完全行為能力之共同發票人)
/
電子檔
1份
本人及共同發票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22天
暫停受理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 傳真申辦
應備書證
申請表(分期攤繳原因說明,及申請分攤期數)
/
正本(須寄達)
1份
本票及授權書(需有一位有完全行為能力之共同發票人)
/
正本(須寄達)
1份
本人及共同發票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影本(須寄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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