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公園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永樂廣場使用管理要點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 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申請書
- 臺北市公園場地活動企劃暨安全計畫
- 環境維護表
- 攤商展售活動資料表
其他文件
- 臺北市永樂廣場使用管理要點
備 註
1.場地申請時間:每年單數月之1日至10日間(10日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受理申請次月1日起至6 個月內辦理之活動。
2.場地申請使用限制:
(1)非營利性活動仍維持全年提供申請使用。
(2)營利性活動每周僅能提供3日申請使用,另週日配合實施之迪化街徒步區則僅供本府主辦及非營利性活動申請使用。
(3)營利攤位之性質需為「在地四大產業」、「藝文展演」或「文化創意產業」以符合在地特色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