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家防中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
書表下載
- 附件1 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申請表(11201版)
- 附件2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領據(被害人個人專用)(11311版)
- 附件3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領據(心理諮商專用)(11201版)
- 附件4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心理諮商服務核銷表件(11403版)
- 附件5-臺北市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補助-領據(律師專用)
備 註
各項補助申請期限:
1.心理復健費用:就診後3個月內。
2.訴訟及律師費用:提出訴訟至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3.緊急庇護費用:受害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
4.緊急生活費用:受害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
5.醫療費用:就診後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