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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防中心

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

主辦單位
家防中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
書表下載
  • 附件1 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申請表(11201版)
  • 附件2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領據(被害人個人專用)(11311版)
  • 附件3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領據(心理諮商專用)(11201版)
  • 附件4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心理諮商服務核銷表件(11403版)
  • 附件5-臺北市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補助-領據(律師專用)
備        註
各項補助申請期限: 1.心理復健費用:就診後3個月內。 2.訴訟及律師費用:提出訴訟至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3.緊急庇護費用:受害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 4.緊急生活費用:受害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 5.醫療費用:就診後3個月內。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申請表/正本 1份
  • 領據/正本 1份
  • 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電子檔 1份
  • 稅捐稽徵所(或稽徵處)開立之最近1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或授權社會局向國稅局財稅中心統一調查全戶財稅資料(申請心理復健費用及醫療費用免附。)/電子檔 1份
  • 需郵寄應備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醫療院所收據、醫療明細表、委任律師費用收據、心理紀錄摘要表及簽到表…等。 /正本 1份
  • 需郵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診斷證明書、委任狀、訴狀(須具法院收狀章)、判決書…等。 /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必備: (1)申請表。 (2)領據。 (3)家庭暴力事件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2.相關證明文件: 切結書、委託書或授權書、醫療院所收據正本、醫療明細表、診斷證明書影本、 心理復健紀錄摘要表及簽到表、保護令或判決書影本、房屋租賃契約影本…等。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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