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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防中心

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

主辦單位
家防中心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要點
書表下載
  • 附件1 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申請表_(11311版)
  • 附件2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領據(被害人個人專用)_(11311版)
  • 附件3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領據(心理諮商專用)_(11201版)
  • 附件4 臺北市家暴及性侵被害人補助-心理諮商服務核銷表件(11403版)
備        註
各項補助申請期限: 1.驗傷醫療費用:每次家庭暴力事件發生就診後次日起3個月內。 2.心理復健費用:家庭暴力事實發生後就診後次日起3個月內。 3.安置住宿費用:家庭暴力事實發生後經家防中心轉介安置於旅宿業者,安置結束次日起3個月內。 4.房屋租金費用:家庭暴力事實發生後2年內且自租屋事實發生之次日起3個月內提出。 5.必要之生活費用:家庭暴力事實發生後次日起2年內提出。 6.律師費用:因家庭暴力事實提起訴訟後提出申請,至遲並應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提出。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申請表/正本 1份
  • 領據/正本 1份
  • 家庭暴力事件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存摺封面/電子檔 1份
  • 需郵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切結書、委託書或授權書、醫療院所收據、醫療明細表、心理復健紀錄摘要表及簽到表…等。/正本 1份
  • 需郵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診斷證明書、保護令或判決書、房屋租賃契約…等。/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必備: (1)申請表。 (2)領據。 (3)家庭暴力事件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2.相關證明文件: 切結書、委託書或授權書、醫療院所收據正本、醫療明細表、診斷證明書影本、 心理復健紀錄摘要表及簽到表、保護令或判決書影本、房屋租賃契約影本…等。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