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浩然敬老院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場地使用收費基準
書表下載
- 保證金領據
- 書面取消通知書
-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保證金退費申請書
-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場地使用申請表
其他文件
- 「浩然敬老院活動場地使用作業流程圖」
-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
-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備 註
*本案因本院113年4月中旬中繼搬遷至廣慈園區,無場地供民眾申請,故自113年4月15日起暫停受理申請。*
1.申請使用本院場地應於25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使用。
2.申請定期活動使用場地最長以1年為限,申請之場地如放棄使用,應於3日前通知本院。本院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場地自行使用時,得於收回20日前,通知原申請人另議使用時間或廢止原許可處分。但因緊急需要時,不在此限。前項另議使用時間或廢止原許可處分,場地管理機關無息退還申請人所繳納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申請人不得請求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