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刑警大隊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當舖業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當舖業申請籌設核發同意書及變更許可作業要點
書表下載
- 「當舖業籌設、勘驗、變更、換補發新證、停復業之申請」一次告知單
- 當舖業籌設、勘驗、變更、換補發新證、停復-處理時限表
其他文件
- 切結書
- 申請書(一)(二)
- 取得籌設許可之切結書
- 取得籌設許可之切結書
- 當舖新增籌設作業要點1
- 當舖新增籌設作業要點2
- 當舖業停業申請書
- 當舖業停業申請書
- 當舖業勘查申請書
- 當舖業復業申請書
- 當舖業復業申請書
- 當舖業換發或補發新許可證申請書
- 當舖業變更許可證申請書
- 辦理當舖業申請籌設及變更許可作業要點
備 註
1. 申請人(親自或委託)備妥相關文件掃描後申請「當舖業許可證」。
2. 申請人取得警察機關「當舖業許可證」後向臺北市商業處登記。
3.繳交核發(新籌設)許可證費新臺幣2,000元,換(補)發許可證費新臺幣1,000元。
4.停(復)業申請,因未換發新當舖業許可證,故不收取許可證費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