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停管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停車場法、臺北市停車場營業登記辦法
書表下載
- 附表1-停車場經營作業登記申請書
- 附表2-停車場管理規範
- 附表3-停車場標誌號誌車輛停放線指向線及車位配置圖
- 附表4-停車場相關位置圖
- 附表5-停車場收費告示牌面設計圖
- 附表6-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其他文件
- 附件-停車場營業登記申請案審核文件一覽表
備 註
1.申請範圍依法須設置保留2%比例做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檢附相片) 。
2.依規定於路外公共停車場於出入口或其他適當處所標示停車費率及管理事項告示牌(檢附相片)。
3.收費標準必須依交通部頒布計時計次路外停車場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應記載事項辦理。
4.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申請案可免附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地籍圖謄本、電腦套繪圖。
5.新領停車場登記證規費為新臺幣(下同)2,000元,補換發停車場登記證規費為1,000元;配合本處辦理鼓勵停車場即時格位資訊揭露計畫,減徵50%停車場登記證費用。
6.足資證明申請人得合法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之證明文件,包含符合民法第820條第1項規定之所有權人分管契約、租賃契約、使用同意書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得合法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之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