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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處

停車場營業登記變更申請案(屬免書證、免謄本)

主辦單位
停管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停車場法、臺北市停車場營業登記辦法
書表下載
  • 附表1-停車場經營作業登記申請書
  • 附表2-停車場管理規範
  • 附表3-停車場標誌號誌車輛停放線指向線及車位配置圖
  • 附表4-停車場收費告示牌面設計圖
其他文件
  • 附件-停車場營業登記變更申請案審核文件一覽表
備        註
1.申請範圍依法須設置保留2%比例做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檢附相片) 。 2.依規定於路外公共停車場於出入口或其他適當處所標示停車費率及管理事項告示牌(檢附相片)。 3.收費標準必須依交通部頒布計時計次路外停車場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應記載事項辦理。 4.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申請案可免附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地籍圖謄本、電腦套繪圖。 5.申請變更報備需繳回原停車場登記證。 6.上述變更事項之經營者如為公司或商號以外之法人或團體,應另檢附設立登記文件。

線上申辦

負責人變更營業時間、收費標準變更停車位數量變更停車場名稱變更、營業登記證遺失
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新負責人身分證。/電子檔 1份
  • 合夥人同意書(合事業變更申請須檢附)。/電子檔 1份
  • 申請停車場之土地、建築物登記謄本。/電子檔 1份
  • 新分管契約或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得合法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之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費用
  •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審核後通知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12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負責人變更 (1) 申請書。 (2) 新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 合夥人同意書(合夥事業變更申請須檢附)。 (4) 申請停車場之土地、建築物登記謄本。 (5) 新分管契約或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得合法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之證明文件。
  • 2.營業時間、收費標準變更 (1) 申請書。 (2)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 停車場管理規範。 (4) 停車場收費告示牌面設計圖。
  • 3.停車位數量變更 (1) 申請書。 (2)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 停車場管理規範。 (4) 停車場標誌號誌車輛停放線指向線及車位配置圖。 (5) 停車場之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停車位數量增加須檢附)。 (6) 新分管契約或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得合法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之證明文件(停車位數量增加須檢附)。 (7) 公共意外責任險(申請建築物附設或機械停車位),停車位數量增加須檢附。 (8) 建築物地籍電腦套繪圖(申請平面停車場),停車位數量增加須檢附。 (9) 建築物使用執照及竣工圖(申請建築物附設或機械停車位),停車位數量增加須檢附。
  • 停車場名稱變更、營業登記證遺失 (1)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費用
  • 停車場營業登記變更規費
    NT$ 1000元
繳費方式
ATM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