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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運處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籌設

主辦單位
公運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書表下載
  • 附1_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籌設申請書
其他文件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備        註
1.股東同意文件: (1)一般國內人民申請 A.有限公司:全體股東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與股東同意證明文件。 B.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其他公司行號兼營申請籌設 A.有限公司:股東同意證明書。 B.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錄。 2.營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組織。 (2)資本額及資金來源。 (3)派遣系統(設備、設置地點、自有或租用、是否與其他派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共用同一套派遣系統、是否與同一類型之其他廠牌派遣系統相容)、營業方式。 (4)設置車輛及駕駛員清冊(含駕駛員姓名、車號、車齡、排氣量)。 (5)派遣中心工作人員編制。 (6)派遣車隊規模發展計畫。 (7)建立服務品牌計畫。 (8)緊急應變計畫(發生重大災難時對駕駛員及派遣工作人員之調度計畫)。 (9)車頂燈及車身之企業識別標識圖例。 3.申請新領執照需繳納規費新臺幣3,000元整。

線上申辦

一般國內人民申請其他公司行號兼營申請籌設
應備書證
  • 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籌設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2.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電子檔 1份
  • 3.公司章程草案(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電子檔 1份
  • 4.股東同意文件(詳備註1,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電子檔 1份
  • 5.經營區域圖說/電子檔 1份
  • 6.營業計畫書(詳備註2)/電子檔 1份
  • 7.財務計畫書/電子檔 1份
  • 8.派遣系統經營業者之公司證明文件(派遣系統非屬自有者,應一併提供)/電子檔 1份
費用
  • 申請新領執照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6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一般國內人民申請 (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籌設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影本。 (3)公司章程草案(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 (4)股東同意文件(詳備註1,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 (5)經營區域圖說。 (6)營業計畫書(詳備註2)。 (7)財務計畫書。 (8)派遣系統經營業者之公司證明文件(派遣系統非屬自有者,應一併提供)。
  • 2.其他公司行號兼營申請籌設 (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籌設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公司章程修正草案(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 (5)股東同意文件(詳備註1,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 (6)經營區域圖說。 (7)營業計畫書(詳備註2)。 (8)財務計畫書。 (9)派遣系統經營業者之公司證明文件(派遣系統非屬自有者,應一併提供)。
費用
  • 申請新領執照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ATM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