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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立案(含外縣市遷入立案)
其他文件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應備書證
- 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立案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2.原核准籌設函/電子檔 1份
- 3.核准籌設延期公文(無則免附)/電子檔 1份
- 4.公司章程或合夥人契約/電子檔 1份
- 5.股東名冊/電子檔 1份
- 6.各股東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1份
- 7.營業處所房屋租約/電子檔 1份
- 8.合法房屋證明/電子檔 1份
- 9.公司招牌辦公室內部設備照片/電子檔 1份
- 10.變更登記事項卡(蓋有臺北市政府戳章)/電子檔 1份
- 11.臺北市政府核准公文/電子檔 1份
- 12.受託全部駕駛參與車輛經營契約書(加蓋與正本相符,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電子檔 1份
- 13.每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之旅客責任保險證明(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電子檔 1份
應備書證
- 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立案申請書。
- 2.原核准籌設函。
- 3.核准籌設延期公文(無則免附)。
- 4.公司章程或合夥人契約。
- 5.股東名冊。
- 6.各股東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 7.營業處所房屋租約。
- 8.合法房屋證明。
- 9.公司招牌辦公室內部設備照片。
- 10.變更登記事項卡(蓋有臺北市政府戳章)。
- 11.臺北市政府核准公文。
- 12.受託全部駕駛參與車輛經營契約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
- 13.每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之旅客責任保險證明(非經營派遣業務者免附)。